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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母子因争房产对薄公堂 伊春法官讲亲情巧化恩怨

发表于2013-07-19

      一面是老母亲无处可住,一面是儿子生活艰难,债台高筑。母子二人为争房产而对薄公堂,经伊春市红星法院法官调解,化解了母子多年的恩怨。

2005年,红星区农民董某去世后,遗留三间土房,由其子志某与常年患病的妻子一直居住。志某的母亲高某因长期寄居在儿女家中,生活不便,向红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这处房产。经调解,该房产归高某所有,志某迁出。调解书生效后,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然而志某艰难的生存现状使案件陷入僵局。

法官从母子亲情入手,进行多次调解、劝说,最终,志某同意一次性付给母亲2万元,继续居住这处房产,同时耕种母亲的承包地,每年支付2300元租金。母子二人重归于好,再次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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